青海西寧親屬關系公證只帶復印件可以嗎?

青海西寧親屬關系公證只帶復印件可以嗎?
不可以 。必須帶齊相關材料的原件才能辦理 。
青海西寧親屬關系公證辦理材料:
1、申請人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關系人材料:身份證、戶口本 。
①關系人移居國外并加入外國國籍,提供關系人國外身份證及護照的影印件;
②關系人常居國外尚未加入外國國籍,但國內身份證、戶口簿已注銷,需提供關系人的中國戶籍注銷證明、護照影印件和國外拘留證明;
③關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關系人的死亡證明 。
3、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特殊:發往澳大利亞使用的父母親申請與子女的親屬關系公證,需提供父母親有且僅有幾個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 。
4、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青海西寧親屬關系公證只帶復印件可以嗎?】5、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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