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泰州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象及條件】經信委(或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認定的小微企業當年招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
二、補貼標準
按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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