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本電腦|山東濟南,一男子花費12000多元,在網上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筆記本電腦|山東濟南,一男子花費12000多元,在網上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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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電腦|山東濟南,一男子花費12000多元,在網上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山東濟南 , 一男子花費12000多元 , 在網上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 不料發現是拆裝機 , 店家以發錯貨為由 , 拒絕賠償 , 男子一直訴狀將店家告上法院 , 索要10倍賠償 。



小莫是一名電腦高手 , 從小就開始接觸電腦了 , 這不 , 最近因為自己手中的電腦年限太久了 , 時不時出現死機、卡頓現象 , 所以小莫決定新入手一臺電腦 。

通過綜合對比 , 小莫在網上看中了華碩的一款筆記本電腦 , 售價12849元 , 這么高的價錢 , 小莫留了個心眼 , 專程問了客服產品型號 , 并確認所購產品為原裝 , 且客服承諾“機器都是保真保新的 , 支持驗機 , 假一賠十” , 產品詳情頁中也注明“正品保證 , 假一賠十” 。 三天后 , 小莫簽收該產品 , 發現原包裝的一次性封裝條呈開封狀態 , 小莫通過淘寶聊天告知客服 , 其答復物流途中損壞 , 并要求小莫拆開原包裝對產品進行查驗 。 精明的小莫并未遵從該指示 , 而是直接攜帶產品至品牌方官方售后進行檢測 。 之后 , 小莫與店鋪客服要求的“華碩授權售后服務”聯系 , 華碩產品授權服務中心出具了一份《華碩檢修記錄單》 , 載明:檢查SSD非原機 , 客戶新購機 , 只檢測不維修 。

什么?花了1萬2買的電腦竟然不是原裝的?有這么騙人的嗎?小莫異常生氣 , 據此要求店主王某按照“假一賠十”的約定進行賠償 , 但王某以“貨物發錯”為由 , 要求退回涉案產品 。 事實上 ,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 商家屬于欺詐行為 , 應按其承諾進行賠償 。
于是 , 小莫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解除買賣合同關系 , 退還貨款12849元;2.判令王某賠付十倍貨款128490元;3.判令王某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 沒想到 , 法庭上 , 王某分析的頭頭是道 , 絲毫沒有要賠款的念頭 , 王某的抗辯理由有兩個:第一 , 其郵寄給小莫的電腦因為工作人員不慎貨物發錯所致 ,僅對發錯貨物事宜予以補償 , 而非小莫堅持的“假一賠十” 。
第二 , 在主觀上 , 他并未有實施欺詐的故意 , 他出售的商品的確不是假貨 , 否則也不敢作出假一賠十的承諾;客觀上 , 他也沒有實施欺詐的行為 , 郵寄給小莫的電腦是貨物發錯所致;從后果上 , 他的行為沒有給小莫造成十倍損失的后果 , 因此小莫十倍賠償的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

【筆記本電腦|山東濟南,一男子花費12000多元,在網上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為了支持自己的主張 , 雙方當事人均提交了證據 , 小莫圍繞其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店鋪詳情、交易詳情、授權證明、快遞單號、開箱視頻、檢測報告等證據 , 王某提交了經銷商訂貨單、購銷合同、增值稅專用發票 。

簡而言之 , 就是小莫認為王某銷售的筆記本電腦并非原廠原裝 , 存在欺詐行為 , 故要求解除涉案買賣合同 , 退款退貨 , 并給予十倍賠償 。 而王某則同意解除合同 , 退款退貨 , 但因涉案筆記本電腦并非假貨 , 不同意十倍賠償 。

那么 , 本案到底誰更有理呢?

首先 , 小莫在王某的店里購買電腦的行為 , 構成了信息網絡買賣合同關系 。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第一款規定 ,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 ,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 , 為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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