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指南 泰安義務兵優待金2020年發多少

泰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指南
(一)發放標準
對2021年1月之后入伍的義務兵 , 家庭優待金發放標準為發放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 , 以當年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數據為準 。(約23000元/年)
對服役部隊駐地在艱苦邊遠地區(西藏、新疆以及部隊認定的其他同類地區)的義務兵 , 家庭優待金按標準的2倍發放 。(約46000元/年)
2021年1月之前入伍、現仍在部隊服役的義務兵 , 家庭優待金按照規定標準 , 自2021年1月起執行 。
(二)發放時間
家庭優待金發放時間從批準入伍時間開始計算 , 一般每服滿6個月義務兵役發放一次 , 不滿6個月的按6個月發放 , 原則上不超過2年 。
義務兵在西藏、新疆等邊遠艱苦地區服役期間的家庭優待金按月計算 , 累積服役時間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
義務兵在服役期間提干、考入軍校、提前選改為軍士后 , 不再享受家庭優待金 。
(三)發放程序
義務兵本人在入伍前指定家庭優待金領取人(一般為義務兵家庭主要成員) , 填寫《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領取人銀行卡信息采集表》 , 義務兵本人及指定領取人須在采集表上共同簽字確認 , 特殊情況下 , 義務兵本人領取家庭優待金的 , 應經義務兵本人申請 , 縣級兵役機關核實同意 。
【泰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指南 泰安義務兵優待金2020年發多少】每年6月、12月底前 , 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向同級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本轄區義務兵服役情況及領取人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等信息 。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各縣(市、區)征兵辦提供的領取人相關信息組織家庭優待金發放 。對6月底前收到的發放對象名單及信息 , 家庭優待金應于當年10月底前完成發放;對12月底前收到的 , 應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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