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無為市無城城區學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蕪湖市202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蕪教基〔2023〕14號)和《無為市202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無教學前〔2023〕2號)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學區實際,現就規范有序做好學區2023年度幼兒園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請學區各園認真貫徹執行 。
一、招生方式
無城城區中心校在無為市教育局和無城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統籌學區內各幼兒園的招生工作 。學區各幼兒園結合實際,制定202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公辦幼兒園原則上采取就近入園、電腦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民辦幼兒園必須堅持規范辦園、依規招生,確保招生平穩有序 。
二、招生對象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均可報名 。原則上小班滿3周歲(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中班滿4周歲(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大班滿5周歲(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具體招生方案由各幼兒園根據本園實際情況制定 。
開設托班的幼兒園按照托位數面向滿2周歲幼兒招生 。
三、招生時間
幼兒園招生報名時間,公辦園為6月27日(8:00—17:00),社會辦園由各園自行確定并對外公布,原則上6月下旬前完成招生工作 。幼兒園要及時發放新生入園通知單,做好新生入園準備工作 。
四、報名辦法
【2023年無為市無城城區學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1.適齡幼兒的家長或監護人,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有效預防接種證明、體檢健康證明、戶口簿等有關證件前往指定地點報名(具體要求參見各園招生方案) 。
2.一名幼兒只能選擇一所公辦幼兒園報名,規定時間內報名登記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報名登記 。監護人不得為幼兒在兩所及以上幼兒園重復報名,一經發現,將取消錄取資格,責任自負 。
五、工作要求
1.適齡幼兒實行免試入園,任何幼兒園都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變相測試 。適齡兒童入園前應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園 。
2.貫徹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政策,推行“長幼同園”服務舉措 。妥善解決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園問題,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孤殘兒童、烈士子女享受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
3.各幼兒園要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和《蕪湖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強幼兒園招生工作管理,切實規范辦園行為 。民辦幼兒園根據辦園條件,合理確定招生規模,不得虛假招生宣傳 。
4.各公辦幼兒園要嚴格執行《無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無為市教育局無為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19號),各民辦幼兒園要嚴格執行《安徽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與標準進行收費 。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或提前收費 。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要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
5.幼兒園招生涉及面廣,社會反響大 。各幼兒園要制定本園具體招生方案,并報中心校備案 。各幼兒園要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實施,及時妥善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要積極優化工作服務,及時公開招生信息,細致解讀招生政策,有效開展宣傳引導,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努力營造規范、有序、平穩、和諧的工作氛圍 。
附:城區學區各園招生聯系方式 。

2023年無為市無城城區學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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