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慶璧山中小學招生政策最新 璧山小學招生公告

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就讀特殊教育學校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 。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戶籍地對口學校提出申請,報區教委備案,區教委與學校對其實施入學情況追蹤 。
(二)就近免試原則 。璧山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 。不屬于璧山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按實際居住地和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
(三)對口入學原則 。璧山城區小學新生入學實行“三對口”原則,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招生劃片學校對口入學 。農村地區以學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招生劃片學校對口入學 。不符合對口入學原則的適齡兒童按實際居住地和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區內小學畢業生對口升入初中學校 。
學齡兒童自出生后戶籍登記之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隨父(母)長期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購或自建住房上,且戶籍地、房產地、實際居住地在同一招生范圍內,視為“三對口” 。
(四)規范公平原則 。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招生紀律要求,嚴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項工作時間節點,確保程序公正、過程公開、結果公平,實行民辦學校同步陽光招生,陽光錄取,陽光入學 。
招生辦法
(一)璧山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1.戶籍在璧山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入學 。
璧山城區小學招生入學以適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 。各學校按本校招生范圍內“三對口”適齡兒童、非“三對口”的戶籍適齡兒童順序安置入學(同類別戶籍遷入時間靠前優先) 。當申請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將根據城區學位數在其他相對就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安置入學 。當學校仍有空余學位時,可接受戶籍在其他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但父母在本校招生范圍內有實際居住固定房產的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學校按房屋產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錄取 。
2.戶籍在璧山非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按戶籍所在地劃片招生入學 。如父母在城區有實際入住房產,可在房產所在地就近的教管中心登記,根據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入學 。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1.父母在璧山區域內有實際居住的自購(自建)住房,其適齡子女在房屋所在地申請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入學 。
2.父母在璧山區域內務工、經商,無實際居住的自購(自建)住房,屬于租房居住或寄居,且在居住地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根據周邊指定小學的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入學 。注:璧山城區周邊指定小學包括蒲元小學、河邊小學、獅子小學、大鵬小學、大興小學 。
(三)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1.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等,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居住地教育部門按政策規定安排入學 。對臺灣同胞子女,按照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與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學政策 。
2.璧山區內的城市建設征地拆遷戶子女、配住公共租賃住房人員子女在居住地申請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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