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之眼飛鏢規則 飛鏢規則( 二 )


選手的準則
1、不要急于拔鏢 , 一定要等計分員看清分數 , 并報出分數后再拔(根據規定 , 如選手在記分員記錄得分之前從鏢盤上拔鏢 , 該輪得分可能被計為零);
2、在非大型正規的比賽中 , 自己應向計分員和對手報出分數;
3、不要報對方所得的分數;
4、不要探身看對手所得的分數;
5、比賽時自己用心計算分數 , 同時檢查計分員所記分數是否正確 , 出現錯誤 , 要及時提出;
6、可以向計分員詢問自己所投的每一鏢的分數 , 以及一輪結束后剩余的分數;
7、一般規定 , 選手一輪3支鏢要在2分鐘內投出;如選手器材損壞 , 允許有3分鐘的時間修理或更換器材;選手如確有緊急原因要離開賽場 , 應在5分鐘內返回 。
8、在一方投鏢時 , 另一方選手應站在其身后至少60厘米以外 。
9、尊重計分員和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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