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一覽 2023東莞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一覽表下載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清單一、創業扶持政策
(一)創業培訓補貼
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及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免費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可對培訓機構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辦企業培訓每人最高可補貼1500元,網絡創業培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000元,特色創業實訓每人最高2800元 。創業培訓機構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開班申請,經批準同意組織學員免費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應于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培訓備案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
(二)創業培訓補貼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成功創業(在本省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的,登記注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可申請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 。符合條件人員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資助 。符合條件人員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
(三)創業租金補貼 【2023東莞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一覽 2023東莞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一覽表下載】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初創企業(在本省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并租用場地用于經營(租賃地址與注冊登記地一致,相關場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自有物業),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可申請租金補貼 。補貼標準為:珠三角地區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區每年最高4000元 。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補貼對象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 。
(四)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初創企業(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除外)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 。初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
(五)創業擔保貸款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創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500萬元 。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由政府貼息 。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重點扶持對象借款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
(六)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參加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獲得特等獎及金、銀、銅獎的,企業組分別按5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標準給予資助;團隊組實行分段資助,特等獎及金、銀、銅獎(或相當獎級)第一階段分別按2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標準給予資助,項目2年內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后,可分別申請第二階段25萬元、10萬元、7萬元和5萬元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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