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在其他地方交過養老金怎么辦手續 東莞在其他地方交過養老金怎么辦

東莞在省內其他地方交過養老金怎么辦?可以轉移到東莞嗎?
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廣東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待符合在廣東省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由省內最后參保地統一歸集處理 。因此,省內交過的養老保險就不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了 。
在老家和東莞同時交兩份養老保險,養老金能拿兩份嗎?
這個想法很危險!
參保人在兩個以上統籌地區重復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清退手續,由轉入地清退,先辦轉移后辦清退 。
【東莞在其他地方交過養老金怎么辦手續 東莞在其他地方交過養老金怎么辦】萬一不慎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應按規定辦理清退手續 。違反規定重復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不僅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還會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的損失,嚴重的還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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