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學校服務區認定中對房產面積有要求嗎

張家港學校服務區認定中對房產面積有要求嗎?
目前,張家港市對合法固定住所的核心家庭人均面積沒有要求 。
作為服務區認定依據的房產限住宅性質(產權證上有明文標注)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產權證,非住宅性質的房產均不作為服務區認定依據 。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張家港市實施房產產權與學位關聯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張政發〔2019〕38號)要求,我市繼續實施一套住房五年內同一學段認定一個學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購買二手房時,要到房產所在服務區幼兒園咨詢(幼兒園接受咨詢時間為每月雙周周五),確認相關學位信息 。
適齡幼兒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取得的產權證時限為2023年6月30日前)是確定服務區的主要依據 。
服務區認定的具體細則如下:
1.幼兒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若幼兒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 。
2.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 。
3.幼兒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則上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一處合法固定住所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 。
4.本市戶籍幼兒,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父母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長期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是其唯一居住地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該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 。
5.本市戶籍幼兒,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并為唯一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就近入園的依據 。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則上不作為就近入園的依據 。
6.具有本市戶籍,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幼兒,由市教育局或區鎮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幼兒園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幼兒,可憑相關材料在戶口所在地入園: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孤兒 。
7.新市民夫妻一方戶口為我市戶口的(含集體戶口),其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享受本市戶籍居民待遇,由市教育局或區鎮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幼兒園就讀 。新市民或其所申請入學的子女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確定服務區;新市民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 。
8.各類優撫對象子女由市教育局和區鎮按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入園 。
9.因城鎮建設、地塊改造等原因拆遷,雖人已遷新居,但戶口由于客觀原因尚未遷移的,服務區的確定以新居住地為準;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雖尚未交付,確定其服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準;若家庭確有特殊困難,城區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安排,其他由區鎮統籌安排 。
【張家港學校服務區認定中對房產面積有要求嗎】10.各園對監護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同一學段認定一個學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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