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江陰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及流程

江陰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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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依法登記設立的注冊納稅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
B、領軍人才,重特大項目人才,以及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含技師以上的技能人才) 。
C、已在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錄用或調入手續 。
【江陰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江陰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及流程】D、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 。
E、在江陰市范圍內無住房,人才每年在江陰實際居住6個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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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港人才公寓
1、在依法登記設立的注冊納稅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
2、領軍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江蘇省“雙創計劃”人才以及江蘇省“雙創計劃”團隊的領軍人才、無錫“太湖人才計劃”人才、江陰“暨陽英才計劃”人才、“港城英才計劃”人才 。
重特大項目人才:推動臨港產業轉型提升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總投資超30億元或5億美元以上重特大項目的國際化高級核心團隊成員 。
其他各類人才: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含技師以上的技能人才) 。
3、已在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錄用或調入手續 。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 。
5、在江陰市范圍內無住房,人才每年在臨港實際居住6個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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