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師范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最新 南寧師范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南寧師范大學,部標代碼為10603,英文名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 。
第三條 學校位于“中國綠城”—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注冊地址為南寧市西鄉塘區明秀東路175號 。現有五合、武鳴、明秀、長崗、建政五個校區 。五合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合興路3號,郵編530299;武鳴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武鳴區新寧路508號,郵編530100;明秀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明秀東路175號,郵編530001;長崗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興寧區燕子嶺路4號,郵編530023;建政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建政路37號,郵編530023 。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舉辦者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培養包括普通專科生、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
第五條本章程僅適用于南寧師范大學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專科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 。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招生就業處合署,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
第七條招生監督工作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負責 。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國家、招生省份有關招生政策和我校實際編制生源計劃 。最終招生計劃及專業(專業類)計劃以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
第九條原則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 。錄取中出現專業(專業類)、科類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時,在總計劃不變前提下,適當調整相關專業(專業類)、科類招生計劃數 。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文件要求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及實施細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原則錄取 。
第十一條錄取方式: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
第十二條錄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批次錄取 。
第十三條提檔辦法:根據生源情況,由我校與生源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商議或按照生源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要求確定提檔比例 。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專業類)錄取規則
(一)有投檔排序的,按投檔排序位次從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據考生專業(專業類)志愿錄取 。
(二)無投檔排序的,按以下規則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專業類)志愿錄取 。
1.文史類考生 ??偡郑偝煽?加分分值)→總成績→語文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數學科成績 。
2.理工類考生 ??偡郑偝煽?加分分值)→總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語文科成績 。
3.物理科目組考生 ??偡郑偝煽?加分分值)→總成績→數學科成績→語文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物理科成績→另外兩門選考科目成績之和 。
4.歷史科目組考生 ??偡郑偝煽?加分分值)→總成績→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歷史科成績→另外兩門選考科目成績之和 。
(三)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專業類)錄取規則 。
1. 內地(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項目
(1)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