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建工程定額解釋

北京土建工程定額評釋
1、 同一棟樓,分前后兩部門,功效差別,高度也差別(分別為25米以上和25米以下),怎么計算與高度有關的用度?
答:2001年預算定額沒有對功效差別,檐高也差別如何計算和取費舉行明確表述;可參照96年概算定額增補劃定和說明評釋1# 。
即:一個單項工程,出現操作功效差別時,其它直接費和現場管理費按主要操作功效執行相應取費尺度 。即檐高按修建物總檐高;建筑面積分別列項(地下室隨首層)且分別執行定額相應子目 。可是敷衍同一個工程如果有伸縮縫或沉降縫并以此分別出差別檐高和操作功效時,應分別按差別工程項目執行定額子目并計取相應用度 。
同一個工程按照最高的檐高統一計取用度 。如果操作功效,結構范例差別則應該按照差另外操作功效和結構范例分部門計取相關用度 。
2、什么是材料暫估價?包含的內容是什么?
答:一般是指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劃定的材料暫定價錢,包含除設備暫估價之外的材料暫估價錢 。
3、《北京工程造價信息》的市場信息價錢包含運費,但不包含1%的采購保管費,對嗎?
答;回復正確 。
4、一些甲方指定價錢、廠家的材料,由乙方賣力采購,乙方支付用度 。問:此材料進入預算時是否計取1%的采購保管費?
答:執行2001年預算定額,材料進入預算時應按市場價(含采購保管費) 。
由發包方采購供給的材料并運至承包方指定所在的承包方退給發包方材料預算價錢的99%;換句話說發包方采購供給的材料并運至承包方指定所在的承包方收取材料預算價1%的采購保管費 。
有關執行2001年預算定額關于北京市建造工程造價計價管理的措施請查閱京建經(2002)117號文件
5、01定額中沒有明確劃定如果建造單元把裝飾工程、布置工程自行分包給其它分包單元,總包攬事費該如何計???
答:分包工程管理費是指施工總承包單元將工程中的部門工程自行包給專業施工單元或勞務施工單元,以及專業施工單元自行將所承包工程的一部門分包給勞務施工單元時應付給分包單元的工程管理用度 。分包工程管理費按工程分包形式分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兩種尺度 。
京建經(2002)117號關于北京市建造工程造價計價措施的通知有如下劃定:凡執行預算定額的工程實行“定額量、市場價、指導費”的計價原則 。。。。。。。凡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需操作總承包方供給的水電、門路、腳手架、垂直運輸呆板等,按有償服務的原則,總包向分包收取服務費,其尺度可按分包總造價(不含設備費)的2%,由總分包兩方協商議定 。
如果建造單元把裝飾工程、布置工程自行分包給其它分包單元,總承包單元也應向其它分包單元收取總包攬事費 。至于分包單元向總包單元交納總包攬事費用度的泉源取決于建造單元與分包單元的條約 。無論建造單元與分包單元如何協商分包單元都沒有理由拒絕總承包單元向收取總包攬事費 。
6、關于分包工程管理費01定額中有兩條:
①、分包工程管理費中包含了分包單元的現場經費和企業管理費 。
②、分包單元的臨時設施費,由總包單元賣力 。
是否指:是不是分包單元向總包單元大概甲方結算時并不計取臨時設施費,而是在定額直接費上計取分包攬理費,也不計取現場經費和企業管理費?另外: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是如何取費?是不是可以也只計取分包工程管理費?而此時的臨時設施費如何處置處罰?
答: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分包方應向乙方(總包)交納配合費;乙方(總包)方向其供給相應的服務;(臨時辦公、庫房、工程水電、以及工程所需腳手架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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