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蕪湖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指標分配

【2023年蕪湖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指標分配】一、招生計劃
2023年各省級示范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具體計劃數詳見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 。具體招生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報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 。各校的擬錄取名額須在自主招生計劃之內 。經公示后,市直屬各校須將擬錄取名單及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批;縣(市、區)屬學校經縣(市、區)招生部門審批后,由縣(市、區)招生部門統一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計入本校的統一招生計劃 。
經市教育局同意批準招收的免試直升生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具體辦法需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計劃調劑回學校招生計劃) 。
二、指標分配
2023年我市繼續實行將省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80%的名額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的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擴大比例或實行100%的指標分解 。指標到校生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必須達到本區域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高)錄取控制分數線 。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根據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和當年初中學業考試總分、規范辦學等因素進行測算 。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的依據是:學校在籍在校滿三年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數(含學校被蕪湖市2023 年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錄取的在籍在校滿兩年半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數) 。
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根據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和規范辦學等因素進行測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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