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寧波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要求,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浙醫保發〔2023〕10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規范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全面執行國家和省口腔種植價格政策
(一)規范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按照等級醫療機構細化完善我市種植體植入費(單顆)等15項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試行價格(附件1),同步刪除33H0008口腔種植自主定價的醫療服務項目 。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主要采取“服務項目+專用耗材”分開計價的收費方式,即種植體植入費與種植體耗材系統價格分開計價;牙冠置入費與牙冠產品價格分開計價;植骨手術費與骨粉、骨膜價格分開計價 。3D模型打印(口腔)、醫學3D導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復雜種植,暫不實行“技耗分離”,無除外內容 。專用耗材按實際采購價零差率銷售 。
(二)實施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調控操作要點(試行)的通知》相關要求,按照“診查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的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整體調控要求,我市三甲、三乙、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單顆常規種植調控目標分別不超過4500元、4330元、4160元和4160元,參照省級公立醫療機構預留4%的做法明確我市單顆常規種植全流程總價,即三甲、三乙、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別不超過4320元、4157元、3994元、3994元,包含種植全過程的診查費、生化檢驗、影像檢查費、種植體植入費、牙冠置入費、掃描設計建模費、麻醉費、藥品費用的總和 。
(三)調整完善齦下潔治項目價格
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浙醫保發〔2023〕10號),按照等級醫療機構細化完善我市“齦下潔治”項目(編碼31051300101)(附件2) 。
二、繼續執行種植牙醫保限價支付政策
相關簽約醫療機構繼續執行我市種植牙醫保限價支付政策,依據《寧波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明確種植牙醫保限價支付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甬醫保發〔2022〕28號)和《種植牙醫保限價支付政策協議書》,對開展目錄內品牌的口腔種植繼續按照國產每顆3000元、進口每顆3500元的標準執行,保障群眾基本的種植需求,落實“五項承諾”要求 。
三、相關要求
(一)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價格管理職責,按照我市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單顆常規種植調控目標和全流程總價,督促公立醫療機構嚴格執行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政府指導價和單顆常規種植全流程總價,及時清理自主定價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要嚴格按照定點協議管理相關要求在官方網站上展示轄區內民營醫療機構口腔種植價格和費用、是否參加口腔種植體集采和響應全流程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等情況,為患者就醫提供指引 。
(二)公立醫療機構要堅持公益性原則,有效降低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和耗材虛高價格,發揮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價格對市場的參照和錨定作用,要做好規范后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與我市口腔種植醫保限價支付政策的銜接,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策穩妥執行 。
(三)民營醫療機構要主動參加口腔種植體集采、響應全流程醫療服務價格調控,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合理價格,根據協議積極參與我市種植牙醫保限價支付政策,不推諉、不誘導,不實施過度診療,不牟利轉介患者,不弄虛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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