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普通高中錄取前置條件要求 中山市高中招生新政策

2023中山市普通高中錄取前置條件要求
普通高中錄取,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C等或以上 。
公辦普通高中(含A類計劃、B類計劃、指標生、學科類自主招生、外國語班、港澳臺班)和民辦普通高中參公收費生計劃錄取時,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級須全部達到B等或以上 。其中,中山紀念中學、中山市第一中學、中山市華僑中學、中山市實驗中學、中山市桂山中學、中山市華辰實驗中學 (參公收費生計劃)等學校錄取時,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12分;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或民辦普通高中參公收費生計劃錄取時,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9分 。

報考普通高中藝術生的,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8分,藝術素質測評等級必須達到B等級或以上學科特長類招生學校有具體要求的按學校要求執行 。
控制分數線:
第一批次投檔前,原則上按所有普通高中各類招生計劃總數1:1.1的比例劃定普通高中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
指標生按總分A投檔,按公辦普通高中計劃總數1:1的比例劃定指標生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 。
藝術生投檔按總分A或總分B中的高分值執行,藝術生投檔時中考總分成績要求由招生學校自主設定,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 。
學科類自主招生和外國語班招生視有關文件和招生學校具體要求,中考總分成績要求由招生學校自主設定,但不得低于對應總分類別的A等級最低分數 。
【2023中山市普通高中錄取前置條件要求 中山市高中招生新政策】港澳臺班按總分A投檔,其中,公辦普通高中港澳臺班(含民辦普通高中港澳臺班參公收費生)按招生計劃總數1:1.2的比例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民辦普通高中港澳臺班自費生視計劃完成情況適當下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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