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2023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 四 )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特殊考生照顧政策
1.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10分 。
2.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加5分 。
3.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農村獨生子女 , 且現仍為獨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
4.軍人子女按《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泰安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泰軍政〔2022〕97號)有關規定 , 享受降分錄取政策 。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于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號)規定 ,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待遇 。
5.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精神 , 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錄取 ,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錄取 。
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 , 在其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6科總分基礎上 , 按最高分項加分(或降分)一次 , 不重復累計加分(或降分) 。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 , 所在初中畢業學校要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 接受監督 。
(二)其他類別考生注意事項
1.在泰安市內非戶籍地就讀或在泰安市外就讀回我市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 , 須在我市填報高中志愿 , 但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 。在泰安市內非戶籍地縣市區就讀 , 戶籍為我市的考生 , 須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陸“平臺”填報信息(注:上傳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學生戶口單頁等相關證明照片) , 市教體局基教科負責審核 。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 , 可在我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 , 與我市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
3.繼續做好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通知要求 , 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省北鎮中學、山東省昌樂第一中學的空軍和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 , 由初中學校組織學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學校參加報名 。
4.往屆高、初中畢業生以及社會青年 , 可到中職類學校報名注冊學習 。詳情咨詢市教體局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科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市成立以市教育和體育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 , 其他班子成員及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 負責對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 。各相關學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 負責本單位的招生錄取工作 。
(二)明確職責分工
基礎教育科負責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統籌安排及組織協調 , 負責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與招生錄取等工作;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科負責中職招生計劃編制、報名和錄取等工作;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指導初中后高職、三二連讀高職等的網上報名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高中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和藝體特長生的招生錄取工作;督查投訴考核科負責招生錄取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和違紀查處工作 。局機關相關科室 , 要密切協作配合 , 確保招生工作組織實施 。
(三)嚴肅工作紀律
各學校要切實增強政策意識和大局意識 , 守紀律、講規矩 , 不折不扣地落實招生的各項規定 。要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 規范招生行為 , 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嚴禁超范圍、超計劃招生;嚴禁違反招生程序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公辦高中、民辦高中招收肥城市外考生;嚴禁以各種名目亂收費 。要充分尊重初中畢業生的選擇意愿 , 不得強制學生分流 。要層層簽訂規范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責任書 , 做到招生規范、清正廉潔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