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待遇政策問答( 二 )


09、太原產假多少天?育兒假多少天?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 ?;榧?、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三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兒假 。育兒假期間,可以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三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可以分別每月發放不低于二百元的嬰幼兒保教費 。
10、在市醫保中心結算時(包括單位欠費住院、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以及計劃生育住院、計劃生育門診),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01單位首次報銷需提供《生育待遇賬戶確認書》(從http://ybzx.taiyuan.gov.cn網站下載),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 。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分娩結束或妊娠終止之日起1年內為職工申報生育保險待遇,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及截止生育報銷之日不得中斷生育保險繳費 。
【太原市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待遇政策問答】02正常生產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出院證(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03流產、引產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院證(原件留存)
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04死胎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院證(原件留存)
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05計劃生育門診醫療費需攜帶以下材料:
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門診發票(原件留存)
06生育并發癥、計劃生育住院醫療費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出院證(原件留存)
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診斷建議書(原件留存)
費用匯總清單(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07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產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出院證(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太原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個人承諾書》(原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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