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內子女與父母遷移投靠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天津市內子女與父母遷移投靠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天津市內子女與父母遷移投靠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天津市內子女與父母遷移投靠的受理條件為子女與父母之間辦理戶口遷移投靠,落戶地房主需為遷移人的父母、子女,遷移人、房主(戶主) 應當提交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
應提交的材料
1、遷移人及房主(戶主)《居民戶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 、《居民身份證》
2、房屋產權證明
3、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4、遷移人年滿6周歲的,每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辦理《居民身份證》免予提交)
5、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 (能夠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證實的免予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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