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瑞安2023年度新居民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一、受理時間
1)第一階段:開展積分申請項目為“新居民積分入學”,申請時間自2023年3月9日至5月10日止,不在此規定時間內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
2)第二階段:開展積分申請項目為“新居民住房租賃補貼”、“瑞安市內旅游景區門票優惠”、“新居民瑞安市內公交出行優惠”、“新居民積分休閑優惠”、“新居民積分貸”、“新居民評優評先”,具體申請時間另行通知,可關注“瑞安新居民”微信公眾號或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了解詳情 。
二、申請項目及條件
新居民子女選擇報名就讀公辦學校實行“居住證+積分”分批招生制度 。申請子女入學積分需符合條件:
①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積分申請時已申請取得我市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
②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
(一年級入學對象須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級入學對象為六年級畢業生 。)未到規定年齡,請勿申請 。
【溫州瑞安2023年度新居民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三、辦理途徑
符合積分申請條件的新居民,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申請辦理積分 。
1)線上辦理:積分申請人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臺,選擇“瑞安市”專區,點擊“我的積分”獲取當前自己的積分,積分申請人若對省級共性分有異議的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認定后賦分,積分申請人若有符合瑞安市個性分指標加分項的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認定后賦分,省級共性分與瑞安市個性分相加,即為申請人的最終積分得分;申請人在積分應用專區選擇需要申請的積分項目并完成辦理,申請人根據“我的積分”最終得分匹配完成辦理的積分應用項目享受相關積分待遇 。
2)線下辦理:積分申請人持相關證件、材料到現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新居民服務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鄉鎮(街道)新居民服務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指導積分申請人進行線上操作辦理積分 。
四、操作流程

溫州瑞安2023年度新居民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文章插圖
(請在規定積分申請時間內提交積分申請材料,不在規定積分申請時間內提交的積分申請材料視為無效 。)
五、享受待遇
新居民子女義務教育優惠政策:對應教育學區在錄取統籌取得積分的新居民子女后,再統籌未取得積分但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 。統籌安排依據新居民積分高低、居住和就業地址等條件,安排其子女到相應的公辦學校就讀 。優先安排取得積分且綜合積分在全市前100名的新居民子女,到溫州市級辦學水平二級及以上學校就讀 。
六、積分獎勵所需材料及申領方式
1、限2023年積分申請使用的積分獎勵:持有《浙江省居住證》,享受2023年1月6日起至2月5日止未離開溫州市或2月5日前返瑞積分獎勵5分的新居民除積分申請相關證件、材料外,請提供:1.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2.請提供企業統一上報的未離瑞員工名單或在1月6日-2月5日在瑞的相關證明材料 。
2、危貨駕駛員安全積分兌換的新居民積分獎勵:當年安全積分累計獲得3000分及以上,危貨運輸駕駛員個人在12月份每200點安全積分,可兌換下一年新居民積分1分,最高分限為20分 。
3、新居民購房積分獎勵:在“百日優惠促安居”活動期間(2023年1月19日至3月31日)在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屬在瑞務工的新居民,憑購房合同可加新居民管理積分30分,購房積分獎勵只可使用一次 。
4、積分獎勵申領方式:符合申報條件的新居民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臺→“瑞安市”專區→點擊“我的積分”→點擊“積分明細”→點擊“瑞安市個性分指標”里的“其他貢獻”加分項→選擇“積極響應并完成瑞安市委市政府相關重點工作任務及參加市新居民服務中心組織的相關活動”點擊“申請”→填寫自評分數、上傳有關證明材料或相關活動記錄、填寫理由陳述(申請的積分獎勵項目)→點擊“提交”→經審核認定后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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