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保2023年新政策出臺 南京醫保2023年新政策

一、建立并完善職工醫保門診統籌
1.建立新門診統籌政策 。
優化整合職工醫保原門診統籌和門診慢性病政策,合并為新門診統籌政策,實現基本醫保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轉變,提高門診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
2.提高門診待遇水平 。【點擊查看】
3.拓展門診保障形式 。
支持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范圍,政策范圍內藥品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與外配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一致,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
二、規范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保障
1.增加門診特殊病病種 。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有關統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保障政策,結合南京市實際,將診斷明確、病情相對穩定、費用負擔相對較重,適合在門診治療的疾病納入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范圍 。在原四大類門特病種基礎上,新增9類病種,共計13種 。
原4類門特病種為: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治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含造血干細胞)、血友病;
新增9類門特病種為: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顱內良性腫瘤、骨髓纖維化、運動神經元病、慢性腎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療、肺結核、嚴重精神障礙、艾滋病 。
2.取消支付限額與病程掛鉤 。
調整各病種年度基金支付上限,基金支付上限不再與疾病的病程掛鉤,按照原最高支付上限設定 。如惡性腫瘤門診治療,原政策為:確診第1-3年門診輔助檢查和用藥的基金支付上限為2萬元/年,第4-5年基金支付上限為1萬元/年,第6年起為4000元/年;新政策為:惡性腫瘤確診后門診輔助檢查和用藥基金支付上限統一為2萬元/年 。
【南京醫保2023年新政策出臺 南京醫保2023年新政策】3.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
基金支付比例就高 。如惡性腫瘤門診治療,原政策為:放化療基金支付比例為92%-96%,輔助用藥檢查基金支付比例為90%-95%;新政策統一提高為92%-96%;如新納入門診特殊病病種系統性紅斑狼瘡,原執行門診慢性病政策,基金支付比例按人群和醫療機構性質從60%-95%不等,新政策統一提高為92%-96% 。
三、調整個人賬戶計入政策
1.2023年1月起,在職職工個人賬戶每月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 。
2.2023年1月起,退休人員(退職)個人賬戶按照2022年12月份本人個人賬戶劃撥金額按月定額劃入;2023年當年新退休人員按退休當月養老金的5.4%核準劃賬金額,按月定額劃入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職轉退休的,在完成辦理相關手續后,次月起按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執行 。
3.2024年1月起,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撥政策按國家和省相關規定調整 。
四、規范個人賬戶使用范圍
個人賬戶資金在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的基礎上,實現家庭成員共濟 。支付范圍主要有:
1.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包括生育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的生育醫療費用;
2.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3.參保人員簽約家庭醫生由個人負擔的服務費;
4.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醫保藥品分類與代碼管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
5.參保人員參加失能人員照護保險個人繳費;
6.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健康體檢費用;
7.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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