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創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辦理條件

2023年東莞市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條件
能力提升扶持范圍和條件:
(一)扶持范圍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在東莞市工作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人才 。
當前在東莞市黨政機關、財政全額供養的事業單位的單位工作的人才 , 或已享受東莞市專業人才學歷進修補助并取得對應學位的人才均不納入扶持對象范圍 。
(二)辦理條件
1. 具有東莞市戶籍和人事檔案在東莞市;
2. 當前在東莞市用人單位(黨政機關、財政全額供養的事業單位除外)工作并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2023東莞創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辦理條件】3.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在東莞市工作的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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