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021年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2023年蘇州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蘇州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一、普通門診待遇
1、報銷比例
(1) 老年居民、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大齡人員
①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門診部、診所、衛生所,下同) 及鄉鎮等基層醫療機構就醫:65%
②在區(縣) 級醫院、??漆t院就醫:40%
③在市級及市級以上醫院和B級定點零售藥店就醫配藥:35%
(2) 在校(園) 學生、少年兒童
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B級定點零售藥店就醫配藥,統一按65%的比例結付 。
2、報銷額度
年度支付限額1200元 。
注:參保人員辦妥相應診斷認定及登記確認手續后發生的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結付 。門診特定項目包括: 惡性腫瘤(治療期和康復期)、慢性腎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療) 、器官移植后抗排異藥物治療、嚴重精神障礙、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肺結核、老年性白內障、兒童 I型糖尿病、兒童孤獨癥、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兒童苯丙酮尿癥 。
二、高血壓糖尿病用藥保障待遇
1、報銷對象
參加蘇州居民醫療保險,符合高血壓、糖尿病 (簡稱“兩病”) 診斷標準,確需采取藥物治療的人員 。
2、起付線
每一結算年度,參保人員發生符合居民醫療保險結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含“兩病”門診用藥費用,不含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 超過1000元門診統籌待遇結付限額,并由個人自負300元后,再發生的符合“兩病”門診用藥范圍的醫療費用,在規定限額(單病種1600元,同時患有“兩病”2400元) 內,由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結付 。
3、報銷比例
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55%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5%
三、慢性病用藥保障待遇
1、保障對象
參加蘇州居民醫療保險,符合高血壓、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帕金森氏綜合癥、慢性阻塞性肺病診斷標準,確需采取藥物治療的人員 。
2、起付線
(1)高血壓、糖尿病 (以下簡稱“兩病”) :每一結算年度,參保人員發生符合居民醫療保險結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含“兩病”門診用藥費用,不含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 超過1200元門診統籌待遇結付限額,再發生的符合“兩病”門診用藥范圍的醫療費用,在規定限額 (單病種2000元,同時患有“兩病”3000元) 內,由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結付,其中: 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結付比例為5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結付比例為35% 。
(2)類風濕性關節炎、帕金森氏綜合癥、慢性阻塞性肺病:每一結算年度,參保人員發生符合居民醫療保險結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含上述三種門診慢性病門診用藥費用,不含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 超過1200元門診統籌待遇結付限額,再發生的符合上述三種門診慢性病門診用藥范圍的醫療費用,在規定限額2500元內,由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結付 。
3、報銷比例
(1)高血壓、糖尿病 (以下簡稱“兩病”) :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5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5%
(2)類風濕性關節炎、帕金森氏綜合癥、慢性阻塞性肺?。?0%
四、特定項目待遇
1.特定項目類型
惡性腫瘤(治療期和康復期)、慢性腎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療)、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嚴重精神障礙(包括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向情感障礙、癲病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重癥抑郁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躁狂癥或本市持證精神殘疾人)、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肺結核.老年性白內障在門診行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植入術(簡稱老年性白內障)、兒童I型糖尿病、兒童孤獨癥、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及兒童苯丙酮尿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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