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補貼政策2020 珠海人才補貼政策2023

珠海人才補貼政策2023
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緩解用人單位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的住房和生活壓力 , 吸引留住更多優秀人才 , 根據《關于實施“珠海英才計劃”加快集聚新時代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珠字〔2018〕6號) , 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依法注冊納稅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 , 從市外全職新引進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具有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青年人才 。
第三條申請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住房補貼、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條件:
(一)引進時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 其中正高級45周歲以下 , 副高級40周歲以下 , 中級35周歲以下;
(二)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全職在珠海工作;
(三)依法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四)正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 , 副高級職稱年收入18萬元以上;
(五)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 , 須經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六)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須取得本市戶籍 。
第四條申請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條件:
(一)引進時具有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 , 其中高級技師45周歲以下 , 技師40周歲以下;
(二)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全職在珠海工作;
(三)依法在珠海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四)須取得本市戶籍 。
第五條申請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條件:
(一)引進時為30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 或35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二)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全職在珠海工作;
(三)依法在珠海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四)須取得本市戶籍 。
第六條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每人35萬元和25萬元住房補貼 , 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 。
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每人發放3.8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 , 全日制本科、技師每人發放2.6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 。補貼分兩年兩次等額發放 。
第七條新引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國家承認的學士以上學位的港澳臺及外籍青年人才 , 符合年齡等申請條件的 , 可不受本市戶籍限制 , 在我市工作且繳納社會保險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 即可申請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 。
第八條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不能同時申請享受 。已入住我市各級政府(管委會)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的 , 必須退租后才能申請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享受補貼期滿后 , 符合我市人才安居管理政策規定條件的 , 仍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 。
第九條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每年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 。新引進我市工作的人才須兩年內提交首次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 。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 , 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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