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教師資格證認定對象是什么 大理市教資認定

大理教師資格證認定對象是什么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屬于以下情況的人員:
(一)具有大理州戶籍;
(二)持有大理州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大理州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四)大理州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畢業年級)研究生、專升本學生,只能按已經獲取的學歷參加認定;
(五)駐大理州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六)持有大理州公安機關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大理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其他申請人相同 。
【大理教師資格證認定對象是什么 大理市教資認定】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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