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創業基地運營補貼政策文件 徐州創業基地運營補貼政策

創業基地運營補貼
(一)補貼對象
1.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市級各類創業孵化基地 。
2.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創業且生產或服務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創業實體 。首次申報需在營業執照注冊2年內 。
(二)補貼標準
在加強基地跟蹤管理和考核的基礎上 , 對符合規定支出費用總額的50%給予基地運營補貼 , 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創業的創業實體 , 每戶每月200元 , 最長補貼36個月 。
(三)辦理地點及所需材料
1.申請:基地運營機構管理人員、利用自有住房創業者本人到注冊地所屬區創業指導機構經辦窗口現場辦理 。
2.提交材料
基地運營機構:①上一年度水電寬帶接入及用于就業創業服務的公共軟件、開發工具等提升服務能力等支出憑證;②基地運營相關支出憑證;③基地公共服務費用(物業費、電費、水費、寬帶費等)減免文件或規章制度等證明材料 。④基地支出明細表;⑤加蓋公章的《基地運營補貼申請表》 。
【徐州創業基地運營補貼政策文件 徐州創業基地運營補貼政策】利用自有住房創業:①利用自有住房創業者身份證和房產證;②加蓋公章的《基地運營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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