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個稅年度匯算辦理指南 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表格( 二 )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發現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
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 。
1、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點擊進入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點擊進入
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
3、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
退(補)稅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 。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2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 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
申請2022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 。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
匯算服務
>>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 。
>>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 。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先退稅服務 。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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