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澳通行證香港簽注逗留簽規定 中山辦理港澳通行證簽注

中山港澳通行證香港簽注逗留簽規定
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簽發多次簽注;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的最長有效期簽發 。持證人應當按照香港進入許可的規定入出香港 。
需要的材料有:
【中山港澳通行證香港簽注逗留簽規定 中山辦理港澳通行證簽注】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復印件 。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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