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增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流程 廣州市增城區積分入學申請

具體申請流程:
(一)積分申請、積分調整
申請渠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確定積分時間:約需2個月
由于廣州市積分的審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提交申請到獲得積分需2個月時間(來穗人員網上申請積分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積分制受理窗口核驗后,正式提出積分申請,收到《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回執》方視為成功受理,才能進入下一審核環節,,請需參加積分的來穗人員盡早登錄系統注冊申報積分 。未取得積分的,不能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 。
(二)積分入學申請
時間:5月11日-5月26日
申請人獲得積分分值后再進行積分入學申請,登錄“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服務→教育服務→積分入學”進入“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進行網上申請 。
申請系統: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三)審核
時間:5月12日-5月27日
入學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后,各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在系統內對入學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出具相應積分項目的審核結果 。(四)查詢入學積分和異議
時間:6月1日-6月5日
入學申請人可在“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如對增城區補充加分指標項目審核結果和計分有疑問或異議,可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職能部門進行咨詢和復核,積分制入學系統將根據復核結果重新計算積分 。【2023年廣州增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流程 廣州市增城區積分入學申請】(五)積分排名
“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人的總積分,以鎮街單位,按總積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序 。如果總積分相同,則依次比較申請人持在增城區辦理的居住證時長、社保項目得分再進行排序,以確定入學申請人的總積分在本鎮街內的排位次序 。入學申請人的總積分在“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內顯示并供申請人查閱 。
(六)公布學位
在保證完成本區戶籍地段生和符合本細則第五條規定的學生的招生任務前提下,由區教育局將剩余的學位數通過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向社會公布 。
(七)填報志愿
時間:6月20日-6月24日
入學申請人在“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進行網上申請 。入學申請人以居住地所屬鎮街為依據,對口申報同一鎮街所屬的4個志愿學校 。(八)錄取
時間:6月30日-7月4日
區教育局根據各鎮街積分入學的學位以及申請情況劃定各鎮街積分入學的入圍資格線,投檔錄取只對達到對應鎮街入圍資格線的入學申請人進行投檔 。投檔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投檔時,符合投檔資格的全部投到學區學校(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寫的合法穩定住所生成),由學區學校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第一輪投檔全部錄取結束后,才進行第二輪投檔 。第二輪錄取只對由于學區學校沒有學位或學位不足而未能被錄取同時達到對應鎮街入圍資格線的申請人進行投檔 。第二輪投檔時,將按積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申請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學校,如果沒被錄取,再投下一個志愿學校)進行投檔錄取 。(九)公示錄取結果
投檔結束后,區教育局將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向社會公示各鎮街公辦學校的積分入學錄取結果,公示期為7天 。申請人可通過“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自行查閱錄取結果 。如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自錄取結果公布之日起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區教育局提出異議 。區教育局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天內進行復核,并書面答復申請人 。
(十)注冊
公示結束后,通過積分申請獲得入讀公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注冊 。逾期不注冊或不服從安排的,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讀增城區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申請人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入學積分自動失效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