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臺州市高層次人才計劃“500精英”申報類型和條件

2023臺州市高層次人才計劃“500精英”申報類型及條件
(一)創業人才(項目)
需具備以下條件:
(1)創業人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有創業經驗,或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工作2年以上,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
(2)創業團隊應包括至少3名核心成員(含創業人才,不含顧問),團隊成員專業結構合理,關聯性、互補性強,有相關從業經歷,成員平均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
(3)創業團隊擁有擬創業項目的自主知識產權,帶有成熟的創業項目與計劃,產品擁有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原則上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符合臺州市產業發展要求,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并能進行產業化生產 。
(4)創業人才為所領(創)辦企業的負責人 。創業人才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在100萬元以上,且占股20%以上,創業團隊(含創業人才)占股40%以上,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其中外籍人才領(創)辦的海外公司作為母公司在臺州設立全資子公司,對創業人才及團隊在子公司占股不作要求 。創業項目已社會融資的,人才及團隊的占股比例低于上述標準的,經研究同意后可申報 。1家企業只能申報1名創業人才 。
(5)2022年1月1日之后在臺州領(創)辦企業(2022年1月1日之后已正式在臺州投產的優秀創業項目,企業注冊落戶時間放寬至2021年1月1日);或有意愿在臺州創業,且能在申報截止時間之前與臺州企事業單位、所在地鄉鎮(街道)或主管部門(含管委會)簽訂意向協議書,并在正式簽訂扶持協議前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
(二)創新團隊
創新團隊是指以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為核心,創新業績顯著或有較大創新潛力,依托企業或高校院所研發平臺和項目,有明確的技術路線圖,致力于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人才群體,分為產業化創新團隊和基礎研究創新團隊 。院士等頂尖人才領銜的創新團隊引進可采取“一事一議” 。海外創新團隊需具備以下條件:
(1)創新團隊應包括1名負責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不含顧問),負責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團隊平均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團隊負責人和不少于一半的核心成員應全職在聘用單位工作,且聘用期應連續3年以上,團隊成員在聘用單位的國內外分支機構工作時間視同在聘用單位工作時間;團隊核心成員中的兼職人員每年為聘用單位工作時間應不少于2個月 。
(2)團隊負責人和第1、2名核心成員原則上應是近2年內從海外新引進的,并已與聘用單位簽訂工作合同的高層次人才 。引進前應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的職務,或是在跨國公司、知名企業和機構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 。
(3)團隊負責人在國內外相關研究領域享有較高學術地位和聲譽 。團隊項目目標處于重大科技領域行業水平的前沿,預期研究成果可達到國際領先或國內領先水平 。
(4)基礎類創新團隊依托單位一般為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應當為團隊提供實驗室建設和運行基本經費、科研場所和儀器設備等條件保障 。產業類創新團隊依托單位一般為企業,且經營狀況良好,企業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高于3%,能為團隊提供充足的科研資金、研發設備等工作保障 。
(三)創新人才
1、產業經濟領域創新人才
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或在國內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機構擔任過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或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金融機構擔任過中高級職務 。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其中非華裔不超過65周歲),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一般引進前5年沒有在臺州工作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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