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職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南京職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政策

職工因工死亡待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具體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職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標準 。
具體標準如下:
>>喪葬補助金標準:
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
>>撫恤金標準:
1、在職人員
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確定發放月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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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人員
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
【南京職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南京職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政策】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本條所述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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