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州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實施細則

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區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管理工作,加快流動人口同城化待遇步伐,根據《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細則 。在我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員適用本《細則》 。
第二條 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各職能部門和鎮(街道)依照職責權限協助實施 。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積分辦)設在區暫住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的日常工作 。
第三條 在本區(含常州經開區)居住是指在本區擁有合法固定房產或租賃房屋居住,并且2022年度于12月31日前在本區公安機關進行過暫住人口信息登記 。對在本區購買安置房、農村自建房和在本單位宿舍居住的視作租賃房屋居住 。
第四條 申請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可為其符合入學條件的子女申請就讀納入積分管理的公辦小學和初級中學的起始年級(具體學校以公告為準) 。
第五條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采取個人自愿、分鎮申請、統一管理、動態調整的模式 。按照總量控制、統籌兼顧、分類管理、鎮(校)排名的原則 。
第六條 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管理積分標準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三部分組成 。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居住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情況和基礎教育情況五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緊缺急需人才、投資納稅、社會貢獻等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等內容 。具體內容見《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積分標準》 。
第七條 各職能部門應明確具體責任人,按照相應職責開展工作 。
區政府辦:負責相關工作協調 。
區人民法院:負責失信人員的核查評分 。
區委宣傳部:負責積分入學管理工作的宣傳工作,好人好事核查評分工作 。
區委政法委:負責積分入學管理的相關協調工作及平安志愿者核查評分 。
區教育局:負責確定列入積分入學管理的學校名單和學位數,申請人學歷證明、申請人子女基礎教育情況的核查評分 。
區工信局:負責確定區重點企業、高成長企業名錄 。
市公安局武進分局:負責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暫住年限、戶籍證明(戶口簿)、家庭關系證明、見義勇為和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等項目的核查評分 。
區財政局:負責經費保障工作 。
區人社局:負責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職工養老保險情況證明、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重點(成長)型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職工認定、優秀農民工的核查評分 。
區城管局:負責對違反城市管理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等違法行為的核查評分 。
區衛健局:負責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居民健康檔案建立情況的核查評分 。
區統計局:負責確定列入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 。
區信訪局:負責信訪矛盾的接待調處工作 。
市醫保局武進分局:負責職工醫療保險情況證明的核查評分 。
區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負責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核查評分 。
區稅務局:負責納稅憑證的核查評分 。
團區委:負責志愿服務優秀(十佳)個人的核查評分 。
區紅十字會:負責義務捐款、無償獻血和機采血小板以及造血干細胞成功入庫和捐獻的核查評分 。
第八條 流動人口子女享受入讀公辦學校的指標數,由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向社會公布 。
第二章申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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