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礦難騙賠_7年殺11人:山西“盲井案”6名罪犯被槍決

近日,山西省臨汾中級法院一則布告顯示:4月12日,對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6名死刑罪犯執行了槍決 。
布告載明,6人自2007年初至2014年11月,分別結伙共謀以殺人制造礦難方式騙取賠償金,連續作案12起,致11人死亡,1人輕傷,騙取賠償金310余萬元 。

偽造礦難騙賠_7年殺11人:山西“盲井案”6名罪犯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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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的臨汾中院布告
5月5日,澎湃新聞從臨汾中院刑一庭一名工作人員處證實了上述布告的真實性 。
參與辦理此案的臨汾市檢察院檢察官梁俊桉2017年8月曾在正義網發表署名文章指出,該犯罪團伙一般都選擇農民工尤其是家庭極度貧困的農民工作案,并且要優先選擇老鄉,手段極其殘忍,有的死者頭面部被砸爛致容貌無法辨認,犯罪團伙拿到賠償款后,將被害人火化,骨灰隨意丟棄,有死者母親欲帶兒子骨灰回家而不能 。
作案近8年殺11人
根據上述布告,6名罪犯均為農民,其中5人來自陜西省寧強縣 。
他們2007年開始作案,最早一起是2007年4月上旬 。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將35歲的肖某某帶到山西省汾西縣團柏鄉李家坡村郭金虎經營的煤礦務工,三人在井下作業時,郭德靖引爆炸藥欲炸死肖某某未果 。同月12日零時許,郭德靖、張元美與肖某某再次在井下作業時,郭德靖持鎬把猛擊肖某某頭部數下,又與張元美用石塊擊打肖某某頭部致其受傷昏迷,后向礦方稱發生事故 。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在礦方安排下,坐三輪車將肖某某送往醫院途中,三人見尚某某仍有呼吸,即用棉被捂悶肖某某口鼻致其死亡,隨后,張元美冒充肖某某的弟弟與郭德靖、王洪林一起騙取礦方賠償金17萬元 。
讓受害人冒用身份干活也是犯罪團伙慣用伎倆 。2007年9月上旬,彭萬軍、王洪林、張元美將王某甲騙至山西省交口縣石口鄉張家川村鐵礦,讓王某甲冒用白元貴哥哥白元強的身份干活 。9月14日晚,彭萬軍、王洪林與40歲的王某甲在井下作業時,用鐵錘將王某甲砸昏后,用井下采礦的炸藥將王某甲炸死,隨后向礦方謊稱發生事故 。白元貴的妻子郭春芳(同案犯,已判刑)將白元強的身份證明傳真給白元貴,郭德靖、白元貴冒充王某甲的親屬,騙取礦方賠償9.2萬元 。
此后近8年時間里,犯罪團伙成員如法炮制,在山西襄汾、汾西、孝義、汾陽、陜西韓城、銅川、白水、澄城等地采取同樣手段共作案12起,除一起被害人經搶救得以生還,其余11人均死亡 。犯罪所得到的賠償款,每筆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元 。
根據布告,山西省臨汾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六名罪犯不服提出上訴 。經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裁定核準判處該六名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于2019年4月12日將罪犯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
選擇家庭困難農民工,火化后骨灰丟棄
2017年8月4日,正義網刊發了臨汾市檢察院檢察官梁俊桉的署名文章《親歷“盲井案” 橫跨8年取證只為守護11名逝者生命尊嚴》,文章講述了梁俊桉辦理彭萬軍、王洪林等人“盲井案”的辦案經歷 。
【偽造礦難騙賠_7年殺11人:山西“盲井案”6名罪犯被槍決】梁俊桉提到,此案的案發因為2013年的一起案件中,死者家屬的反常表現引起了礦方的懷疑:幾名家屬中只有一人匆匆看了一下尸體,隨后情緒平靜地商談賠償事宜,沒有一人表現出傷心難過 。為了解惑,礦方偷偷錄下了幾名家屬和工友獨處時的錄音 。經過懂得當地方言的人翻譯,幾人說了這樣幾句話:“這個事情不能再干了”,“到底能給多少錢” 。礦方隨即向警方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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