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娶媳婦出彩禮要花多少錢?拿不起怎么辦?( 二 )


忽必烈的“天價彩禮禁令”甚至對婚娶宴席上幾道菜都有明確規定,但元代文學家胡祇遹卻在《革婚田弊榜文》里說它基本上沒起什么作用 。可見索取彩禮在民間已經根深蒂固,不是一道禁令就能解決問題的 。
吐谷渾人拿不起彩禮“盜”媳婦
出現在《禮記》中的彩禮就這樣被一些人變成了“財禮”,也把《禮記》中的“有禮”變成了“無禮”,讓窮苦的百姓喘不過氣來 。
按理說,時代發展到今天,這“天價彩禮”也應該打打折、殺殺價了,但由于受奢侈攀比之風的影響,農村結婚彩禮習俗日漸變味 。不管家庭是否承受得起,都要大操大辦 。彩禮更是水漲船高,金銀首飾只是起步,新房、新車“缺一不可” 。于是,便有了這樣一句順口溜:“好不容易攢點錢,娶個媳婦全抖完 。一次花了幾十萬,酸甜苦辣真難言,外債不知何時還 。”
近日,讀《北史·吐谷渾傳》對此感慨頗多 。其中說,吐谷渾男人的衣服和華夏大致相同,婚娶,貧窮得拿不出彩禮的人就得去“盜”媳婦 。然而,這個“盜”是偷竊還是劫掠呢?
古人有一句用于戰爭的話,即“攻城為下,攻心為上” 。也許,面對“天價彩禮”人們只能棄城攻心 。“貧不能備財者,輒盜女去”,遙遙遠遠地仿佛看到了吐谷渾窮男人的奔跑 。(文/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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