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聚源計劃申報材料清單 北京聚源置業有限公司

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所需附件材料清單
一、戰略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戰略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復印件或獎項證明;
4.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復印件;
5.曾在國內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任職的證明復印件;
6.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8.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9.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
二、領軍人才
1. 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商業計劃書、獲得創業投資的證明文件(投資協議及進賬單) 。
2.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復印件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5)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復印件;
(6)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7)個人年薪完稅證明及股權期權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8)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 , 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9)主持國內外重點科研項目、關鍵技術應用項目的證明材料(如沒有 , 可不提供);
(10)所在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1)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12)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13)非上市企業的最后一輪融資協議及資金進帳單復印件(如無融資 , 可不提供) 。
3.科技服務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科技服務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擔任機構負責人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5)近三年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 , 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8)孵化機構負責人須提交近三年所孵化企業的證明材料(所孵化企業名錄、孵化合同或經被服務企業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技術轉移機構、技術交易市場、科技條件平臺等機構主要負責人及技術經理人須提供近三年技術交易合同及資金進帳證明;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運營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科技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須提供近三年典型案例證明材料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須提交為房山區企事業單位引進博士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的證明材料(所服務單位名錄、人才引進名錄、服務合同或經被服務單位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 。
4.文旅融合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文旅融合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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