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職工發生的生育醫療費能報銷嗎?報銷標準是多少?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支付標準支付 。
一、報銷范圍
1、產前檢查費、產前篩查費、接生費、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產后訪視費、治療費等 。
2、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流產術(含藥物流產)、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等醫療費用 。
二、報銷標準
女職工的生育醫療費超過支付標準,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開支范圍的,4000元(含)以下的費用,由個人支付,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給予補貼;4000元以上的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
三、生育醫療補貼費
女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 12 個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另行支付生育醫療補貼費,剖宮產 2000 元、助娩產 1500 元、正常產(含順產、流產、引產) 1000 元 。
政府原文閱讀
1、關于印發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
【杭州女職工發生的生育醫療費能報銷嗎?報銷標準是多少?】2、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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