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中考政策規定 東莞2021中考政策

東莞市教育局印發《東莞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對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我市2023年中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本市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 。
二、報考和錄取資格
(一)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本市戶籍考生,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與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享受同等的報考和錄取資格 。
政策性照顧考生包括:
1. 在我市工作,非本市戶籍的省級及以上人才計劃入選者的子女;
2. 在我市工作,持有省人社部門頒發的《優粵卡》或市人力資源部門頒發的《東莞市優才卡》(有效期內,含莞香卡和玉蘭卡)或市有關部門頒發的《特色人才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的子女 。在我市工作,非本市戶籍的東莞在站博士后的子女;
3. 祖籍為東莞或在莞投資、就業的華人華僑子女;
4. 臺灣學生 。
今年,我市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調整中考加分優待政策,取消散居少數民族學生加分項目,嚴格落實加分資格信息公示制度 。
(二)在我市初中應屆畢業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報考我市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符合異地中考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還可報考我市有隨遷子女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和所有民辦普通高中,具體條件為:截至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當年的8月31日,隨遷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其父親或母親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三年及以上、按國家規定在我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 。
2023年異地中考申請受理時間為4月1日至4月2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具體的審核流程及方式詳見《關于做好2023年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報考普通高中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
(三)在我市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含港澳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若其父母(法定監護人)至少有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可報考我市有隨遷子女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和所有民辦普通高中 。
(四)在我市就讀的港澳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我市民辦普通高中和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符合異地中考條件的,還可報考我市招收隨遷子女的公辦普通高中 。
三、填報志愿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預計5月上旬發布 。考生在6月2日至6月8日登錄中考管理系統(https://dgzk.dgjy.net/)填報志愿 。
四、中考科目及分值
2023年學業考試包括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
1.考試科目:成績總分為800分,委托省教育考試院命題和制卷 。
2.考查科目:考生考查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不計入學業考試成績總分 。
表1 2023年中考科目及分值權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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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錄取
(一)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考查科目等級和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分批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只錄取綜合素質評價被評為A、B、C等級的初中畢業生 。考查科目成績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原則上不予錄取 。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市參加中考的學生 。因此,凡是未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我市普通高中學校不予錄取 。
(二)名額分配到校 。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東莞實驗中學、東莞高級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東莞市第六高級中學、東莞松山湖未來學校共8所學校招生計劃數(除招收隨遷子女人數和招收特色發展學生人數外)的50%作為名額分配計劃數,按各初中學校本市戶籍初中應屆考生數占全市本市戶籍初中應屆考生數的比例進行分配 。在本市初中就讀的本市戶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的應屆生參與名額分配,凡是超過當年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且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了8所學校之一的學生,參與該校名額分配錄取,不再設限制性錄取分數線 。名額分配計劃預計5月下旬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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