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已經領了養老金還要轉養老保險嗎

不用 。
參保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待遇的,不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領取待遇后無論到哪里居住,養老金仍由退休時確定的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發放 。
繳費年限養老金計發標準:
繳費年限每滿1年可計發10元/月的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累計不超過150元/月 。
下列年限可計發繳費年限養老金:
在南京市按年繳納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含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年限);
在南京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 。
【南京已經領了養老金還要轉養老保險嗎】>>江蘇南京城鄉基礎養老金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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