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補充養老保險什么時候可以領取待遇?領取條件是什么?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什么時候可以領取待遇 , 領取條件是什么?
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 , 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 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 , 男女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 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根據不同年齡細分為:
1.自2021年1月1日起 , 已年滿65周歲 , 并享受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 , 可不用繳費 , 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政府補貼(出口補)待遇 , 有補繳保險費意愿的 , 可以一次性補繳 , 最長補繳年限不超過15年 , 補繳費用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
【太原補充養老保險什么時候可以領取待遇?領取條件是什么?】2.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 , 應逐年繳費至65周歲;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 , 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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