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身份證換領辦事指南 天津換發身份證

??天津身份證換領辦事指南
辦理條件:
本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戶籍信息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 。未滿16周歲的,應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
申請材料:
1、本人《居民戶口簿》或出示“天津公安”APP電子證件中的“天津市居民戶口簿(試用版)”替代實體《居民戶口簿》、原《居民身份證》(應交回);
【天津身份證換領辦事指南 天津換發身份證】
2、16周歲以下的本市戶籍人員辦理此項業務的,除需本人到場外,還應由監護人憑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監護人居民身份證代為申請領取;
3. 監護人為父母以外親屬的,通過《居民戶口簿》戶籍登記內容無法證實監護關系的,還應提供其他能夠說明監護關系的證明材料 。
辦理地點:各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證受理點
辦公時間:
1、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戶口和身份證業務窗口,辦公時間以各區政務服務中心規定的時間為準 。
2、“一窗通辦”試點派出所辦公時間:周一到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其他各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和派出所辦公時間:每日9:00-17:00,節假日不休息 。
辦理時限:自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
領取方式:
1.普通證件:自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原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發證地點領取證件;
2.郵政速遞證件:辦理郵政速遞業務的,由郵政速遞公司在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郵遞至申領人指定地點 。申領人應到受理點交回原居民身份證 。
收費標準:
制證工本費: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每證40元,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指紋登記換領等原因每證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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