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哪些城市試點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報送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2號)要求,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了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現予以公布 。
自2022年11月17日,在先行城市(地區)所在地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參加個人養老金 。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序號 省(自治區、直轄市) 先行城市(地區) 1北京市北京市2天津市天津市3河北省石家莊市雄安新區4山西省晉城市5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6遼寧省沈陽市大連市7吉林省長春市8黑龍江省哈爾濱市9上海市上海市10江蘇省蘇州市11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12安徽省合肥市13福建省福建省14江西省南昌市15山東省青島市東營市16河南省鄭州市17湖北省武漢市18湖南省長沙市19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20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21海南省海口市22重慶市重慶市23四川省成都市24貴州省貴陽市25云南省玉溪市26西藏自治區拉薩市27陜西省西安市28甘肅省慶陽市29青海省西寧市30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哪些城市試點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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