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戶口遷到無錫流程 無錫省內戶口遷入流程

浙江戶口遷到無錫流程
(一)根據自身情況,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落戶無錫的條件,具體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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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條件的人員,自主選擇到落戶地的派出所或區縣級政務中心公安窗口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縣級公安機關核準后審核同意遷入的,可自愿選擇“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服務” 。
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手續,將準遷信息推送遷出地公安機關,并告知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人準遷信息及聯系方式 。
(三)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收到準遷信息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核查,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后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并將遷出信息告知遷入地公安機關 。
(四)遷入地公安機關收到遷出信息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核實確認無誤后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 。申請人持有的遷出地《居民戶口簿》,由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繳銷或作遷出標 。
【浙江戶口遷到無錫流程 無錫省內戶口遷入流程】注:16周歲以上人員都要親自到場,換身份證和采集戶口信息中的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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