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普通護照辦理申請材料

辦理普通護照
(一)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
【注: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交驗戶口簿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定居國外證明 ?!?br /> (二)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
(三)未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和監護人意見,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
(四)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提交(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
(五)現役軍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以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
(六)換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 。
(七)補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的情況說明;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需提交損毀的普通護照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 。
(八)申請普通護照加注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居民身份證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注,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 。
【南陽市普通護照辦理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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