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黃巖城鄉醫療保險參保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不得重復參保,已在黃巖區外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需先中斷原參保地的基本醫療保險 。
2.參保人員不得重復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已享受本市范圍外其他地區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的,其醫療費用本市醫療保險基金不予重復支付 。
3.參保人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后,未進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復繳費、參加職工醫保或在其他統籌地區參加居民醫保的,可在終止相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同時,依申請為個人辦理退費 。待遇享受期開始后,暫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個人繳費不再退回 。
4.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繳費后請于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生效前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至就近市民卡網點辦理,以免影響下一年度醫保刷卡報銷 。
【2023年度黃巖城鄉醫療保險參保注意事項】5.超過規定繳費時間后要求參保城鄉居民醫保的,視作應保未保,可以在當年補繳其全年個人繳費部分,并自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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