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2020溫州失業補助金怎么領取

浙江溫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下稱《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 , 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所在地最低工資的90% 。溫州失業保險金月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浙江溫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2020溫州失業補助金怎么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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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標準:繳費1年以上不滿5年的 , 每滿6個月 , 即可以領取1個月失業金 , 繳費5年以上的部分 , 每滿8個月領取1個月失業金 。
受理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 , 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
申請材料目錄
浙江溫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2020溫州失業補助金怎么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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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網上申請(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現場窗口申請(溫州各社保辦事窗口)
對外公布的辦理程序描述
1. 申請人向設區市部門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 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2. 市人力社保局受理部門收到材料后在承諾時間(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和初審工作 , 并將材料送至相關責任處室審核;
3.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處室收到材料后完成審核 , 并作出是否準予辦理的決定; 根據申請人選擇的送達方式送達辦理結果 。
辦結時限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諾期限:5工作日
時限說明:從核準的次月起發放;
結果送達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送達
送達方式:電子文件網上送達
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 。
(二)申請人可通過12345咨詢電話、浙江政務服務網或人力社保部門門戶網站 , 獲取事項的服務指南 。
(三)經辦機構做出不予核定決定的 , 應當說明理由 。
咨詢、監督投訴電話:0577-12345或12345投訴熱線
國家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2001-01-01
第四條
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10-28
第四十五條
第一款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 , 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二款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第三款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第四款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 , 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保險條例 國務院 1998-12-16
第一款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 ,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 , 并有求職要求的 。
省級法律依據
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01-01 第一款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 , 按照本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 , 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 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 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浙江溫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2020溫州失業補助金怎么領取】(四) 有求職要求 , 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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