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尊老金發放管理辦法 南京尊老金發放管理辦法解讀( 二 )


3.退出 。發放對象戶籍遷出本市或死亡的 , 老年人或其家屬應及時辦理尊老金注銷手續 。并在發放對象戶籍遷出本市或死亡的次月終止發放尊老金 。
4.各區要定期核對新增、補發、遷入、遷出、死亡人員信息 , 并及時錄入尊老金發放系統 , 以便系統自動生成相關表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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