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鎮江失業補助金申領注意事項有哪些

1.發放方式
【鎮江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鎮江失業補助金申領注意事項有哪些】失業補助金從申領月份的次月起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且每人只能申領享受一次 。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2.停發條件
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停發: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被用人單位招用并辦理就業登記的;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
3.其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不辦理異地轉遷申領,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享受,不得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業務 。參保人員失業后優先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如果不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可按規定申領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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