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有關用人單位及時補繳階段性緩繳醫保費用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根據保定市醫療保障局、保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保定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關于轉發《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8月起,對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中小微企業、 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用人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對緩繳期間的醫保費進行補繳,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和生育保險費須在 2023年6月征期內補繳到位;未補繳到位的,自2023年7月起,緩繳期的欠費將計入欠費時間 。
【保定有關用人單位及時補繳階段性緩繳醫保費用的通知】為確保參保人員待遇不受影響,請各參保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補繳醫保費用,未在2023年6月征期內補繳到位的,系統會在2023年7月自動產生封鎖,不再報銷相應醫療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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