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金華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發布( 三 )


3. 相關事宜 。網報審核不通過人員,教育局會提前電話告知,未收到不體檢通知的申請人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視同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 。如因身體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日期參加體檢的,可提前與教育局工作人員和體檢中心聯系 。
(四)受理審核決定
1. 材料和思想品德審核: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平臺信息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 。核驗未全部通過或相關平臺無信息的申請人,須于4月24日前將相應材料掃描件(電子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發送至 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郵箱1704193540@qq.com,文件夾名稱為“申請資格種類+申請人姓名+聯系電話(例:初中語文 張三 13xxxxxxxxx)”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電子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特別提醒,以居住地參加認定的社會人員,必須上傳當地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以磐安縣戶籍參加認定的社會人員,不必上傳戶籍信息 。
2. 認定時間:本機構審核材料,2023年6月中旬明確受理意見,作出認定決定,并通過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教師資格認定結果 。
(五)送達
2023年6月下旬將通過EMS郵政快遞免費寄送經認定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須由申請人本人簽收 。
五、其他事項:
【2023年上半年金華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發布】1. 申請人應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體檢工作的,認定機構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
2.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中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作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3.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有關通知,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在認定體檢時,經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院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 。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 。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
4. 咨詢電話和網址:
磐安縣教育局:0579-84652595 。(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資認定咨詢)
磐安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0579-84652828或0579-84681111
磐安縣教育局認定公告與附件下載網址:
http://www.panan.gov.cn/art/2023/3/28/art_1229420618_4084643.html
金華市教育局:0579-82467096 (高中、中職教資認定咨詢)
附件:
1. 磐安縣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安排;

2023年上半年金華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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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中小學幼兒園);
2023年上半年金華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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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請材料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交電子材料清單 。
2023年上半年金華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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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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