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流動人口何時申報居住登記 廊坊流動人口何時申報居住登記證

廊坊流動人口何時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地信息材料到轄區派出所流管站申報居住登記,居住登記滿半年后符合條件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
拓展閱讀: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需向公安派出所(流管站)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和以下材料的原件:
1、在出租房屋居住的,已經申領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的,提交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未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的,憑房屋產權證明、房主有效身份證件、雙方租賃協議辦理;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憑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辦理;
2、在自購房屋居住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
3、在單位內部居住的,提交用人單位證明及勞動用工合同,也可以由用工單位登記造冊統一申報;
4、親屬投靠的,提交房主房屋產權證明、房主有效身份證件和房主出具的實際居住情況證明;
5、在校學生申報居住登記的,提交學生證或就讀學校開具的在校情況證明;
6、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憑當地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申報;
【廊坊流動人口何時申報居住登記 廊坊流動人口何時申報居住登記證】7、其他住所居住的,憑相關居住地就業、住址證明或民警走訪調查結果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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